青岛购房落户政策改革-DM67信息网

青岛购房落户政策改革-DM67信息网-【按 Ctrl+D 收藏本站】 |  业务咨询QQ:  2631242356
欢迎您,注册 | 登录 | 

青岛购房落户政策改革

信息编号:1027494 发布时间:2017-12-08 16:40:11 
以下是“青岛购房落户政策改革”信息发布人联系方式:

提示:要求提前汇款或缴纳定金或保证金的均属诈骗,经网站核实的被举报信息,将在第一时间删除,构建一个安全的免费发布信息平台!

有很多人看到青岛买房落户的政策要求,打算通过在青岛买房子来把自己和家人的户口落到青岛,其实通过百度搜索一下青岛买房落户政策,会得到很多的搜索结果,其中最官方的是: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通知》青政发{2014}38号 第五条的规定: 具有稳定经济收入或生活来源的外来人员,在市区(市内四区和三区)购买单套新建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地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一次性迁入购房所在地落户。 但实际上,根据以往去办理买房落户的朋友的反馈,如果通过买房来办理落户对房产的具体要求是: 1, 房产是从开发商处购得,也就是非二手房。2, 购房人必须在青岛缴满6个月以上的企业社保。3, 所购房产不能有***,且取得房产证。 必须同时满足这四条,购房人和其家人才能将户口落到房子上。 当然,买房落户只是落户青岛的一种渠道之一,可以说,在青岛如此高房价的今天,通过买房落户让更多人觉得可望而不可及,而最重要的是,不能有***,也就意味着全款购房,那么这一大笔买房款的资金成本可能比通过别的途径来办理落户要高的多,所以,综合来看,通过买房落户,成本是非常高的,尤其对于毕业仅五六年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 您需要帮助的话可以拨打13165022388邵老师为您排忧解难,为您设计最佳最为满意落户方案!